有功于前,有败于后,不为损刑。有善于前,有过于后,不为亏法。

解释:从前立过战功,但后来有触犯刑罚的事发生,也不因此而减轻刑罚。从前做过好事,又在后来犯过错误,也不因此而破坏法令。
猜您喜欢
唐诗三百首 | 小学必背75首 | 小学古诗大全 | 初中古诗 | 高中古诗 | 古诗三百首 | 宋词精选 | 李白诗词大全 | 描写夏天的古诗词 | 《红楼梦》原文翻译白话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