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州大洪山作人李遥,杀人亡命。逾年,至秭归,因出市,见鬻柱杖者,等闲以数十钱买之。是时,秭归适又有邑民为人所杀,求贼甚急。民之子见遥所操杖,识之,曰:“此吾父杖也。”遂以告官司。吏执遥验之,果邑民之杖也。榜掠备至。遥实买杖,而鬻杖者已不见,卒未有以自明。有司诘其行止来历,势不可隐,乃通随州,而大洪杀人之罪遂败。市人千万而遥适值之,因缘及其隐匿,此亦事之可怪者。
瑶菊细簇翠廉纖,耐得篱边晓露淹。
晚节清香犹更好,虽名末利不趋炎。
朝与周人辞,暮投郑人宿。
他乡绝俦侣,孤客亲僮仆。
宛洛望不见,秋霖晦平陆。
田父草际归,村童雨中牧。
主人东皋上,时稼绕茅屋。
虫思机杼悲,雀喧禾黍熟。
明当渡京水,昨晚犹金谷。
此去欲何言,穷边徇微禄。
一昨陪锡杖,卜邻南山幽。
年侵腰脚衰,未便阴崖秋。
重冈北面起,竟日阳光留。
茅屋买兼土,斯焉心所求。
近闻西枝西,有谷杉黍稠。
亭午颇和暖,石田又足收。
当期塞雨干,宿昔齿疾瘳。
裴回虎穴上,面势龙泓头。
柴荆具茶茗,径路通林丘。
与子成二老,来往亦风流。
银字笙寒调正长,水纹簟冷画屏凉。玉腕重因金扼臂,淡梳妆。
几度试香纤手暖,一回尝酒绛唇光。佯弄红丝蝇拂子,打檀郎。